在新加坡義順環路一個組屋單位涉嫌傷害老房東的女房客,今早被控以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
《聯合早報》報導,來自大馬的被告胡梅美(譯音,34歲)面對一項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狀,指她在本月21日晚上10時左右,在義順環路第114座組屋的2樓單位,以美工刀做出可能致死的行為,在76歲死者黃鏡湖的左前臂上造成多道割傷。
胡梅美今早穿著紅色有領上衣,在國家法院面控。她神情鎮定,不時四處觀望。翻譯員以華語為她解釋控狀時,她只輕輕點了一下頭
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最長7年,或另加罰款,或另加打鞭,或任何組合的刑罰。不過,女性豁免鞭刑。
控方要求還押被告至中央警署一個星期,接受進一步調查,並說到時“控狀很可能加重”。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請,案展本月30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