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凱莉:獨中撥款
上週的吉打州議會,州政府宣佈了明年將調漲地稅,8%或相等於約3萬個地主受影響,調漲地稅將為州政府帶來9000萬令吉額外收入。
從505到現在,吉打州政府共撥款9萬令吉給3所獨中,以兩年半計算,每年平均3萬6000,每間每月平均1000令吉。
州內的獨中也只有這三所,然而大臣慕克里茲卻說,以目前的經濟能力,州政府無法給予獨中撥款。
在大臣總結演詞中,他特帶出訊息,憲法沒有規定州政府有義務協助華校,但憲法是允許各族學習母語,華社更不該強迫州政府撥款。
當我聽了這段演詞,我確實有點覺得,慕克里茲怎麼把華社當得好像乞丐似的?州政府口袋多了9000萬令吉收入,卻連一分錢也不想撥給獨中,還要列出一大堆理由。
他的理由說了出來,帶出的意思就是,給你是人情,不給是道理,其語氣不溫不火,但卻可以感覺到,他就是擺明不給華社,雖然他一再強調,是州政府能力不足。
古語有雲,“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能服於人。”
慕克里茲搬出條條堂皇的理由,說明了“無力”撥款協助3所獨中。
若是獨中要求數以千萬或百萬,則可以說是獨中“人心不足蛇吞象”,但事實上獨中並沒有要求那麼多,因為華社也明白,吉打州的經濟狀況,確實比多個州屬遜色。
好了,既然現在沒能力,如何才會算是“有能力”?有意行善,善小也會為之;無意行善,則家財萬貫,恐怕也會擺出1000個理由而不願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