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餐是一種生活情趣,是我到了歐洲經常做的事。偶爾在日本,看見櫻花或紅葉,也忍不住“野飲”一輪。住墨爾本的時候,我最喜歡先到超級市場買一瓶有汽紅酒,幾塊水果芝士,一些生火腿和香腸,拿到公園草地上,曬曬太陽,酒醉飯飽,小睡一陣子。
歐洲人對野餐很講究,有塊專用的地毯,特製的藤籃內裝著杯碟刀叉,吃得幽雅。此種情境常在雷諾的畫中出現。
沒嚐試過的人不知箇中樂趣,友人金鋒的太太去波士頓探望她兒子,一抵步即刻被拉到公園,鋪了一張毯躺下,聽旁邊的樂隊奏古典音樂,她一生人從沒那麼好好享受過,從此決定移民。
香港真的沒有地方野餐嗎?也不是,我在邵氏公司任職時,也常開車到飛鵝山的草地上吃中飯。有時去了西貢,租一艘小艇,讓船家撐到海中,挖荒島上的鬼爪螺當刺身吃,也屬于另一種野餐。
只要能靜得下來,享受懶洋洋的下午,任何一個地方都能野餐。吃的東西很重要,得找平時不常買的,像罐頭梅菜扣肉、燜筍、沙丁魚等,加上幾片麵包,也吃得不亦樂乎。
但要說服別人陪你,就難如登天,還是找麻將搭子容易一點。就算外邊有很好的野餐環境,香港人去了也只想鑽進食肆裏,絕不懂得到公園野餐,他們只會去公園野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