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日星:可接受不同意见 议决时须与州政府并肩
(槟城24日讯)槟州行政议员佳日星说,5名在州议会动议表决时投弃票,没有与州政府站同一阵线的公正党后座议员,现在认错还不算太迟。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好像丹绒武雅区州议员,他在投票支持巫统动议后已知错及道歉,并愿意面对任何惩罚,我们可以宽容的原谅他。”
佳日星今早召开记者会,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爪夷区州议员孙意志。
他说,州政府可以容忍及接受任何不同意见,任何人也可以发表本身看法,但在投票议决时就必须与州政府站在一起。
宪法超越一切
“我们不要像国阵的马华、国大党及民政党当应声虫,但公正党后座议员辩论议案时,应该发表他们的意见,而不是在表决时才做出惊人之举。”
他说,宪法超越一切,既然“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条文已规定,在进行填海工程前必须进行环境评估报告,他质问浮罗勿洞区州议员法力提呈有关动议,是否要逾越宪法?
佳日星说,城乡规划法令第22条文也列明,所有面积超过100公顷的填海计划,都必须获得国家物理策划理事会(Majlis Perancangan Fizikal Negara)批准。
“5名投弃票的公正党后座议员,当中有2名律师,难道不知道宪法已规定填海工程前必须进行环境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