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日星:可接受不同意見 議決時須與州政府並肩
(檳城24日訊)檳州行政議員佳日星說,5名在州議會動議表決時投棄票,沒有與州政府站同一陣線的公正黨后座議員,現在認錯還不算太遲。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好像丹絨武雅區州議員,他在投票支持巫統動議後已知錯及道歉,並願意麵對任何懲罰,我們可以寬容的原諒他。”
佳日星今早召開記者會,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爪夷區州議員孫意志。
他說,州政府可以容忍及接受任何不同意見,任何人也可以發表本身看法,但在投票議決時就必須與州政府站在一起。
憲法超越一切
“我們不要像國陣的馬華、國大黨及民政黨當應聲蟲,但公正黨后座議員辯論議案時,應該發表他們的意見,而不是在表決時才做出驚人之舉。”
他說,憲法超越一切,既然“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34A條文已規定,在進行填海工程前必須進行環境評估報告,他質問浮羅勿洞區州議員法力提呈有關動議,是否要逾越憲法?
佳日星說,城鄉規劃法令第22條文也列明,所有面積超過100公頃的填海計劃,都必須獲得國家物理策劃理事會(Majlis Perancangan Fizikal Negara)批准。
“5名投棄票的公正黨后座議員,當中有2名律師,難道不知道憲法已規定填海工程前必須進行環境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