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口拒买房子一半权益 事主可向弟媳收租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反口拒买房子一半权益 事主可向弟媳收租金

弟媳口头承诺一旦领取公积金后,会支付一笔钱和进行房子的转名手续,以购得房子另一半的权益,最终却出尔反尔!



⊙林女士向《中国报》指出,母亲逝世后,将位于槟城的房子给她和弟弟,房子是她与弟弟的联名单位,弟弟已逝世超过10年,目前有关单位是弟媳和其孩子和媳妇居住。

她说,基于房子坐落槟城,所以计划出售一半的权益,弟媳也承诺领取了公积金后会购取她另一半的权益,可是对方现今反口说不要。

“我本身是居住在吉隆坡,房子已长期被弟媳们住下,所以干脆就要求他们买下我的另一半权益。”



她指出,她现在简直两头不到岸,因此不知如何是好?

★莲花苑区州议员兼张菲倩律师

如果对方坚决不肯购买事主的另一半屋子的权益,却坚持在有关单位居住,我建议事主可向弟媳收取租金。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