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國家誠信黨瓜拉吉賴區國會議員哈達相信,我國一旦簽署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后,我國互聯網使用者的利益將被大企業忽略。
他說,根據協議中有關知識產權部分(第18部分,第18.82事項),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被賦予“網絡警察”的角色,並且有權關閉涉嫌侵犯版權的頁面。
“在此情況下,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比起我國的版權法令,擁有更大的監督互聯網內容的權力。”
他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聲稱,若發現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錯誤關閉沒有侵犯版權的網頁后,該網頁持有者不可將此事帶入法庭追討損失。
“(協議列明)大馬必須準備法律獎掖(legal incentives),以鼓勵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移除被指違反版權法令的網站內容,儘管供應商沒有收到版權持有者的投訴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