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採購規劃欠妥善 未獲批准就先付款
(吉隆坡24日訊)工程局採購交通工具和用具規劃有欠妥善,因為一些透過合約採購的交通工具和用具數量與批准的數量不符,而且在未獲透過合約採購委員會批准和收到貨物前,就先付款。
《2014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3,該局在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就工程局展開的124項建設工程,抽樣審計30項工程,當中有半數的工程已竣工,其余工程仍在興建中。
審計結果顯示,有15項工程符合條例,另15項工程則出現弱點,包括14項工程把33輛交通工具或用具納入合約中,數量有別于委員會所批准的數量。
同時,有10項工程的18輛交通工具或用具在未獲得該委員會批准下已支付款項,另有9項工程的25輛交通工具或用具仍未送貨就已付款。
此外,審計發現,執行保證金額與合約規定的數額不一致,根據支付給承包商的7項工程保險收據數額,比合約規定多,5項工程的保險數額差達218萬令吉。
另一方面,總審計司對于工程維修7座布城政府建築物的管理也有微言,一些承包商的開工令,在開工后的90天,甚至超過365天都未能關檔。
承包商對于建築物外觀和結構、電器和技械的維修有欠滿意,因為仍有許多破損或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