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4日訊)被精神病院証實患有慢性精神分裂,被控捅傷檳快捷通巴士司機的女菜農,因3度不出庭面審,被法庭發出逮捕令,其外甥今日向法庭申請退保,被告被令需被送往霹州近打精神病院接受觀察一個月。
被告張蘭嬌(49歲)于今年9月及10月兩度缺庭后,10月12日被法庭發出逮捕令,案被展至本月21日,被告依然不出庭,她今早是遭警方上門扣捕后,直接被帶上法庭。
被告的外甥獲准以4000令吉將被告保外,但基于被告不聽其勸告,多次不願隨他到法庭,該外甥今日通過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黃錦亮律師,要求推事烏瑪黛薇讓他退出,他不願繼續擔保被告。
推事准許其要求,並在律師請求下,基于被告的精神狀況,諭令送她入精神病院觀察一個月。案被訂在12月23日過堂。
張蘭嬌被控在2014年10月6日清晨6時50分,在一輛行駛于湖內壟尾路的快捷通巴士上,蓄意以刀子致傷巴士司機艾沙慕丁(28歲),觸犯刑事法典324條文。
此罪最高可被判監3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兩項處罰。
主控官是諾阿祖拉副檢察司,被告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派出黃景亮及吳志山兩位律師為他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