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會評估表現 6議員如常獲撥款

(檳城24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說,現階段而言,5名投棄權票的公正黨議員及1名行動黨議員,將如常執行身為希望聯盟州議員的職務,以及獲得希望聯盟的選區撥款。

他說,儘管他們的不負責任舉動,已動搖檳州希望聯盟對他們是否依然可靠,及可依賴之合作伙伴的信心,但他們仍然是希望聯盟的州議員。

“州政府將會評估他們,在政府相關任務的角色和表現。”

林冠英也是行動黨秘書長。他今日發表文告說,棄權投票的5名公正黨議員,並沒有參與辯論,也沒有知會州政府,或4名反對巫統動議的公正黨州級領袖,如檳州副議長拿督馬達沙比、3名公正黨的行政議員,即第一副首席部長拿督莫哈末拉昔、拿督阿都馬烈及阿菲夫。

“王敬文可以知會他們的全國領袖,關于棄權投票的立場,但卻沒有這么做,這根本就是對自己的領袖投不信任票。”

他說,現在廣泛流傳著的混淆是,到底公正黨哪一個領袖是負責檳州議會?公正黨5人幫還是持有官職的4人幫?

願意承擔失誤

“選擇棄權或投巫統動議支持票,而未能保護州政府免于支付巨額賠償的局面,是極不負責任。”

他不相信自己在大選中當選是為了讓檳州破產,他願意為檳州擁有健康的財政盈余投資在公共設施、教育及創新上,好讓檳州免于破產而受到譴責。

“希望聯盟政府願意承擔一切本身犯下的失誤,但不會承擔國陣的失誤及失敗,特別是在中央政府沒有給予州政府充分賠償金保證,以繳付因暫停或展延前朝國陣政府,所批准的填海計劃而可能遭到的索賠。”

檳外環公路、填海計劃不能相提並論

林冠英說,當年2名檳州馬華議員投棄票,是因為他們反對由國陣政府所建議,總值10億令吉的檳島外環公路計劃。

“與填海計劃不同的是,當時檳外環公路尚未定案(迄今依然尚未興建),而填海計劃則已由國陣批准並已成定局。”

他週二(24日)也針對一網媒刊登的一篇專欄,想知道為何行動黨資深領袖林吉祥于2002年,當該黨州議員羅興強提呈動議時,要國陣尊重2名投棄權票的馬華議員之權利,但其兒子卻不能尊重5名對巫統動議投棄權票的公正黨議員之權利一事,這么說。

他也詢問,若他為了取消前朝國陣政府所批准圖利他們朋黨的填海計劃,允許檳州政府破產賠償,是否會獲得贊賞?

被逼承擔前朝政府賠償

林冠英說,現任檳政府經歷2次巨額賠償的苦痛,第一項是國陣當年造成的陳合裕土地醜聞,現任州政府賠償1470萬令吉(仍然未能追收得回來);第二項是因國陣批准在喬治市建立12層酒店,因列入世界遺產只能減少至5層樓,現任政府必須賠償2000萬令吉給莫實德集團。

“即便國陣當時已經批准3241英畝填海地,至目前為止才填744英畝。任何展延剩余的填海工程,特別是依恩奧集團(E&O)在丹絨檳榔的填海計劃,州政府必須賠償最高10億令吉,檳州將可能破產。”

他質問,為何要現任檳政府被逼承擔,由前朝國陣政府所批准的填海計劃賠償?

他說,選擇棄權或投巫統動議支持票,而未能保護州政府免于支付巨額賠償的局面,是極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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