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供證:“黑色幽默” 難懂 陳傑毅指沒後悔發貼文
(吉隆坡24日訊)“邀請穆斯林吃肉骨茶慶祝開齋”案邁入審訊次日,“星報在線”編輯菲利普揭露曾與男被告陳傑毅對話,菲利普指出,陳傑毅受訪時聲稱,該貼文背后用意帶有“黑色幽默”,並非所有人都能明白。
他今日在庭內告知主控官旺沙魯丁副檢察司有關他與陳傑毅在2013年12月7日早上9時30分電話訪問的內容,菲利普說,他人在登嘉樓州瓜拉勿述州議席補選現場,看到有關貼文后,設法取得陳傑毅聯絡電話,並致電對方。
他指出,與陳傑毅對話中,發現對方似乎才睡醒,在詢問為何貼出有關內容時,對方指,好奇民眾如何看待此事,並相信并非所有人都和“我們”一樣的想法,這是一個黑色幽默,不過,許多人在看到貼文后,非常生氣,當時也暫時沒有后悔貼出該貼文。
菲利普說,詢及會否刪除有關貼文時,陳傑毅指,或許會,但是當下已有不少人轉發有關貼文。
獲多人轉發
李美玲代表律師張裕田詢問菲利普,是否認同圖片中貼有清真標誌,也意味著該食品或也是清真食品時,菲利普並不同意該說法,因肉骨茶不曾被列為清真食物,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除非不再叫做肉骨茶,而是雞骨茶等其他‘骨茶’(KUT TEH)。”
張裕田也詢及菲利普,是否向女被告李美玲取得其回應時,菲利普指,不曾向她取得任何回應,但曾指示其同事嘗試聯絡李美玲。
他認為,陳傑毅所發表的言論,即代表著李美玲的立場,并從照片中就認定女被告也有份參與其中。
被詢及未有詢問有關李美玲回應是否對她不公時,菲利普說,不會。
伊發展局:認定含豬肉
肉骨茶不會獲清真認證
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前副總監洛曼阿都拉曼強調,肉骨茶為華社傳統食物之一,根據研究,該食品給予他人既定印象就是含有豬肉,而且肉骨茶3個字,不會獲得清真文憑認證。
洛曼于該發展局任職長達14年,目前已被調職前往衛生部,而早前他也曾發表有關食品研究報告,包括研究相關食物是否適合穆斯林食用。
主控官法麗達副檢察司詢及洛曼有關針對肉骨茶研究時,他說,肉骨茶源自華人傳統社會,為福建籍貫食品,以肉、骨和茶所組成,所謂的肉就是豬肉。
法麗達繼問為何肉骨茶被認定含有豬肉時,洛曼指出,根據研究,華人在煮有關食品都會使用豬肉,所以一旦提起肉骨茶,大家都會認定該食品含有豬肉。
“在發展局發出清真文憑中,一旦出現既定印象為非清真食品的字眼,都不會獲得通過,有關字眼包括肉骨茶。”
此案承審法官是阿都拉希,另1名主控官為娜拉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