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发展局没有根据需求分配所获的拨款,以致1亿6309万令吉的拨款仅用了15%。
总审计司调查发现,该局拨给大马电影奖掖计划的拨款,因为没有考虑到此计划的年度需求,即奖掖付款程序需要用上超过1年的时间,以致拨款的使用率非常低。
根据程序,电影制作人只能够在完成电影制作,以及耗时4至6个月的开销稽查完成后,才能领到有关奖掖,因此奖掖最快也只能够在下一年才能领到。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通讯部指出,从今年起,该部将改善大马电影奖掖计划审查过程,并将改为定期审查,以便能够加速发出奖掖,提高资金开销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