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政府不打算制定一项用来解决种族问题的“种族法令”,因为现有法令足以应付那些挑起种族课题的人士。
纳吉昨日以书面方式,如是回答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的提问。
他说,政府目前正研究修订国家和谐法令,特别是研究把种族事项纳入法令。
他指出,种族课题的罪行分别会在数项现有法令受到对付,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下的煽动罪、刑事法典第504条文的蓄意以羞辱他人而达到破坏安宁议程。
他透露,其他相关法令还有刑事法典第505条文的危害公共罪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