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算制定“種族法令”

(吉隆坡25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說,政府不打算制定一項用來解決種族問題的“種族法令”,因為現有法令足以應付那些挑起種族課題的人士。

納吉昨日以書面方式,如是回答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的提問。

他說,政府目前正研究修訂國家和諧法令,特別是研究把種族事項納入法令。

他指出,種族課題的罪行分別會在數項現有法令受到對付,包括1948年煽動法令第4(1)條文下的煽動罪、刑事法典第504條文的蓄意以羞辱他人而達到破壞安寧議程。

他透露,其他相關法令還有刑事法典第505條文的危害公共罪名、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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