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樂高酒店裝飾品案 警相信嫌犯為收藏
(新山25日訊)“男子盜樂高酒店裝飾品”案;警方初步相信,嫌犯幹案動機是為了收藏用途,幹案時還帶著扳手拆除牆上樂高裝飾品!
努沙再也警區代主任依斯邁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37歲嫌犯是一名來自昔加末的羅厘司機,已經成家。
他說,嫌犯於本月22日獨自入住約1000令吉的樂高酒店豪華套房,並在隔天離開酒店。
“過後,樂高樂園員工發現房間內的2萬2575令吉樂高裝飾品失竊,馬上報警。”
他提到,昨天凌晨2時15分,嫌犯在昔加末利民達住家遭警方扣查,尿檢呈陽性反應,嫌犯並無犯罪記錄。
詢及嫌犯是否解釋幹案目的,依斯邁說,警方仍在調查,但警方相信嫌犯是為了收藏,並非為了變賣裝飾品。
他透露,這是樂高酒店首次發生房間裝飾品被偷案件。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380條文(建築物內偷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嫌犯將被延扣至本月26日。
據了解,嫌犯盜竊的樂高猴子裝飾品最昂貴,價格達6000令吉,其餘贓物包括多種海盜、蜘蛛裝飾品,以及小枕頭和被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