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抽取樣本化驗 60%電子煙液含尼古丁
(關丹25日訊)彭亨州衛生局在全彭的售賣電子煙單位中抽取煙液樣本化驗,發現其中60%煙液含有尼古丁成分。
彭亨州衛生局局長拿督再那阿立芬指出,隨著該發現,該局也在全彭展開突檢行動,所抽取的煙液也已送往化驗局化驗,需3週至1個月,才能獲取結果,料於下月初即能得到化驗報告。
他說,在現有法律下,政府無法對付不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
“我們只能對付售賣含尼固丁成分的電子煙業者,並能在1952年毒品法令下,將他們控上法庭。”
再那阿立芬今日在關丹蘇丹阿末沙伊斯蘭學院大學,為2015年彭亨州歡慶全球心臟日活動主持開幕禮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他說,衛生部至今不曾發出執照,讓商家售賣含尼古丁成分的煙液。
擬設未婚媽媽中心
他說,衛生部已向總檢察署提呈修改法令的建議,以在現有禁煙區禁止抽電子煙,但還得待後者去定奪。
“在現階段,我們只能以教育方式來勸告民眾自願配合,以期在公眾場所標上‘禁止抽電子煙’的告示等,我們也將在東海岸大道的休息站,展開宣傳。”
另一方面,他也說,為了避免未婚媽媽在懷孕期間,不敢告訴家人實情,以致不懂照顧自己及在生產後,即把嬰兒丟棄,該局目前正與州政府、宗教局等商談,以向他州看齊,在州內成立“我疼愛的下一代”,設立中心來照顧未婚媽媽。
“待這些未婚媽媽生產後,即把嬰兒交給她們的家人照顧,減少棄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