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賣過期快熟面 經理沒道歉還討更換差價
(馬六甲25日訊)華裔男子在超市購買兩袋快熟面,吃下一包后方發現已過期3個月,將快熟面拿到超市退回時,獲經理同意更換,卻要補上差價,事主也對超市沒有道歉,感到不滿!
事主黃福來(62歲,自僱人士),來自峇章維杜麗花園。其兒子週一(23日)晚上在一間超市購買兩袋共10包的快熟面,價格共11令吉60仙。
他指出,當晚兒子立即煮了一包吃,吃下后才發現快熟面過期,翌日,其女兒就拿著過期快熟面到超市,超市經理也同意讓她更換,不過當女兒走到架子查看時,有關牌子的快熟面已下架,女兒也選擇其他牌子。
快熟面已下架
他說,超市員工要求女兒補上差價,女兒要求見經理,經理卻拒絕出來,最后女兒拿著過期的快熟面離開。
“超市從頭到尾沒有道歉,還要我們補上差價,令我們很不滿。萬一我們吃了食物中毒,怎么辦?”
他今日也向行動黨峇章區州議員林敬賢投訴。
林敬賢說,事主家人吃了過期的快熟面,超市還要他們補上差價,肯定會讓人不滿。
他將上門找超市經理,要他給一個合理的交代,否則,他將會向貿消局投報。
他指出,事情發生了,超市也沒有作出道歉,很不負責任。
他也提醒消費者到超市購買食品時,最好仔細查看有效期,避免吃到過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