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外交部說,政府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翻新2座駐美大馬大使館的建築物工程,于2016年年中才竣工,並非是報導指的“丟空”有關建築物。
針對當地媒體報導指,大馬政府耗資1400萬令吉,于2010年翻新于美國華盛頓特區2座建築物后,卻一直遭到空置,外交部今日發文告澄清此事。
文告指,有關2座建築物是教育與旅遊中心,并在2012年完工,但是發現該建築物規格不符合華盛頓特區新規定,因該建築物坐落在住宅區,不適合用于教育與旅遊中心。
文告說,當局將會持續翻新有關建築物,直到符合當地政府的要求,包括必須擁有基本設施如排水系統、垃圾系統和露台等;如今當局同意,將該建築物轉為員工宿舍。
文告也指出,有關工程只在2016年年中完工及啟用,加上根據當地法律,施工期間因安全問題,不讓人入住該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