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失蹤多年先尋人 售聯名產業需持有人簽名

父親離家多年,兒子想將父母聯名買入的公寓出售。

⊙張先生說,其父親10年前因拖欠大耳窿債務,一個人離家出走多年,一直了無音訊。

他說,其母親前年去世后,父母親聯名購買的公寓就一直丟空至今。

他說,由于最近面對經濟問題,所以想將父母親聯名購買的公寓出售,至今仍無父親的下落。

張先生想問,在如此的情況下,他是否可以將組屋出售?

★麥嘉強律師

事主必須找到其父親,兩人一起簽署買賣合約,才可將公寓出售。

我建議事主可以嘗試到移民廳查詢有無其父親的出入境資料,或者登報紙尋找下落。

若事主用盡方法后,仍無法得知父親的下落,可找律師要求申請父親的死亡證明,屆時才可在父親缺席下,將公寓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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