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4萬用戶向谷歌申請 行使“被遺忘的權利”
(華盛頓26日綜合電)互聯網搜尋引擎巨擘谷歌(Google)週三表示,在歐洲已收到34萬8085件要求行使“被遺忘的權利”的申請,其中又以法國和德國的用戶最積極,。
歐盟法院於2014年5月判決個人應有“被遺忘的權利”(a right to be forgotten),即互聯網用戶有權要求谷歌等搜尋引擎業者移除有關本身的網路資訊,並進而要求谷歌所移除的連結不應只限歐盟,應擴及谷歌的全球搜尋服務。
谷歌目前已成立了一個在線形式,讓歐洲用戶填入希望被從搜索結果移除的相關資訊。
谷歌於當地週三公佈的一份報告顯示,有關的“被遺忘”請求涉及約123萬個網址,谷歌已同意將當中的42%從歐洲網絡搜索結果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