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士邦學生群毆斃命案 死者家屬將索求賠償

(馬六甲27日訊)普羅士邦學生群毆斃命案,2名涉案的中學生被控認罪后,死者家屬將通過律師向2個家庭的監護人提出民事訴訟,索求賠償。

案件是于2012年10月24日約下午2時在普羅士邦巴士車站發生,當時,14歲的中學生沙拉華南遭群毆斃命,警方事后逮捕了2名14歲的涉案學生。

行動黨甲州秘書楊勝利將代表死者的母親瑪拉(39歲)進行民事訴訟,他與該黨署理主席林敬賢州議員今日前往瑪拉的住家,向對方解釋接下來的法律程序。

2涉案者入感化院

楊勝利說,據驗屍報告,死者死因是頸部受壓導致腦部缺氧,同時肺部溢血。2名被捕的中學生(如今17歲)已在今年4月23日認罪,被判入萬撓感化院。

他說,已于本月26日代表家屬將案件入稟亞羅牙也地庭,代表死者的母親瑪拉,援引1956年民事法律法令第7條文向2名涉案者的監護人索取賠償,包括普通及特別賠償。

他指出,在此法令下,喪親之痛可索償1萬令吉,其他的賠償則交由法官決定。

死者是家中獨子,父親已過世,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是當廠工維持家計。

瑪拉說,兒子逝世后,曾獲得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通過助理捐助5000令吉、前甲首長丹斯里莫哈末阿里捐助5000令吉,以及兒子學校保險賠償5000令吉,協助減輕家裡的負擔。

她說,在這期間,除了獲得楊勝利律師協助,也要感謝馬華亞羅牙也國會議員拿督古乃光給予的幫忙。

在場者包括瑪拉的堂弟納瓦馬尼及友人拉惹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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