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娛樂圈,如果你是一名歌手,很自然的,觀眾會有以下要求:
1.當歌手唱歌好聽是必須的,就像大廚會煮厲害菜色那樣。
2.如果是很當紅實力派歌手,那就必須更加會唱,至少,唱現場不走音。
3.歌曲有難度高低之分,作為歌手,選適合自己唱的歌是最基本要求,就像拿手煮肉骨茶的不會突然跑去弄炸魚薯條那樣。
所以,陳奕迅配楊丞琳的金馬52演出一結束,媒體輿論網民各種質疑的聲音即刻湧現。
有很多人覺得楊丞琳“敢敢”搭檔唱功厲害的陳奕迅是“自殺行為”。
也有不少人覺得以楊小姐的唱功,挑戰一些高難度歌曲是“不自量力”。
批完楊小姐,也有人批評一向以唱功厲害著稱的陳奕迅這次竟然走音了。
總之,兩人的配搭是貶義詞大于稱讚。
現場演出走音是殺無赦的罪?
其實也不一定,看節目性質而定。
在娛樂圈,不是所有歌唱關聯節目都需要歌手音準很到位,表現很厲害的,相反的,有電視節目是以音癡加厲害唱歌高手做反差效果來娛樂大家爭取收視率的。
就是說,有五音不全,完全抓不到旋律的人可以在電視節目上荒腔走調難聽亂唱而受落。
因為走音,因為完全跟歌曲音階轉折不搭,反而很有娛樂性。
換個角度看,可以覺得楊小姐配搭陳先生是金馬52的一道娛樂配菜?
看來不行。
在娛樂圈,也有像出現宴會或社交聚會那樣,是講究正式或非正式場合或節目的。
金馬獎當然是兩岸三地電影界年度大事,是很講究的電視節目,音癡?走音?請走遠一點,這不是適合胡鬧的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