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欲救男主嫌 警方:需待完成調查
報導:鄭素瑾
(馬六甲28日訊)男嬰遭叔嬸綁架案;消息透露,男嬰家人有意把男嬰的叔叔“救出來”,避免他被控上法庭。
不過,警方披露,由于此案是刑事案,不由得家人或受害者決定誰會被控,一切都需等待警方完成調查工作后,再交由副檢察司決定。
至于女主嫌,以警方所掌握的證據確鑿,恐怕難逃死刑或可能終身在鐵窗裡度過。
甲州警方刑事調查主任卡馬魯丁助理總監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警方的職責是在接獲報案后,對此案展開調查,一旦完成調查后,將調查報告交給副檢察司,以把涉嫌此案的人控上法庭。
家屬可致函求情
他說,警方的工作是調查所有直接或間接涉及此案的可疑人土,只要證據確鑿,涉嫌者皆在1961年綁架法令下被控。
他指出,若男嬰家人欲把主嫌丈夫“救出來”,家屬可致函給總檢察署求情,但最后決定還需交由總檢察署決定。
“在綁架法令下,刑罰是死刑或終身監禁,這期間涉嫌者不得保外,直到案件被帶上法庭,所以,有什麼等上法庭才說吧!”
當詢及涉嫌者“脫罪”的機會是否渺茫?他說,這得視調查報告而定,只要警方調查報告證明涉嫌者涉及綁架或串謀,一律被控上法庭。
此案是于本月24日(週二)下午5時45分發生,僅12天大的男嬰在祖母位于哥打拉沙馬那花園住家客廳的嬰兒床,遭人進入屋內抱走。
隔天,男嬰家屬依據綁匪指示交贖金,警方採取行動,于25日(週三)晚上10時許,在浮羅加東一帶找回男嬰,並且扣留4名嫌犯,包括男嬰叔嬸(25歲及24歲)及兩名21歲的補習中心女職員,宣告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