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穎:父母要以身作則
13歲,說小又不是小,因為已經有一定的思考能力,能夠分辨基本的是非對錯。
甲洞日前發生一宗13歲少女被朋友的繼父毆打事件。少女只是和該名朋友認識了兩個月,就因和朋友在外留宿,釀成這次事件。
我想,13歲這個年紀,不是還在玩玩具或者看漫畫嗎?
也很好奇,怎麼13歲的小朋友能夠和朋友隨意出外遊玩、留宿。想必是家長給了很大的自由,所以才能和剛認識兩個月的朋友出門玩。
13歲本來就是應該在校園渡過的年紀,好端端的怎麼也令人聯想不到會被朋友的家長毆打吧?又不是霸凌行為所引起的。
現代資訊科技這么發達,小孩從小就被電子科技包圍著,混著這些東西長大,很難去定義這些東西究竟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害還是有益。
老實說一句,孩子的成長,和家庭脫離不了關係,父母是孩子的榜樣和成長的學習對象,父母的行為是怎樣,孩子的行為也會和父母一樣,這是無法改變的。
人們總是說,為人父母者不易為,光是養育和教育的責任,就已經夠艱難了,更何況還要把孩子教育成材?
雖然現在的年代已和以前不同,教育方式也得有所改變,要給予孩子更大的自由,可是,每一個孩子、家庭都是不一樣的。
不是每一套“現代教育”都適合每一個孩子,家長在選擇給予孩子的教育的同時,也該把自己的家庭、孩子狀況也納入考量因素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