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朝九不晚五──操守和尊严
以前在出版社工作时,当有新人或实习生报到时,我都会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你们在学校可能没有教你们一件事,那就是身为新闻从业员的操守和尊严。”
我平时总是嬉皮笑脸,但说起这些大道理我就会板起脸孔,让人知道我是严肃的,不是开玩笑。
为什么我会如此郑重声明?因为当我们出去采访时,我们代表的是报馆或出版社,如果言谈举止失礼又失态的话,在别人的眼中就被判定了“中文媒体”就是这个样子,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板起脸孔,做出誓要捍卫媒体形象和职业操守的样子。
举个例子,当我们出席一些产品推介礼时,主人家都会送一些赠品给到访的媒体代表,我就见过有人当场拆开赠品来看,我真的吓呆了,这跟新年时在别人面前拆红包一样的无礼,当然这是关乎个人品格修养的问题,但我们却不想因为你本身的问题而影响了公司的形象,甚至整个中文媒体的形象啊!
另一个例子,就是在一些记者招待会中,有的人总会发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像刘德华来马宣传多次,还是有人会问:“这是你第一次来马来西亚吗?“ 因为事先没有做准备而问一些众所周知的问题,你是侮辱著自己的专业,也让外人误以为马来西亚的媒体世界还是停留在侏罗纪时代。
此外,我也常对新人说,因为你是媒体,所以就会有人刻意讨好,希望将来跟你合作时会得到好处,有时他们甚至会送上大礼,如果你喜欢贪小便宜,就会正中他们下怀。
最怕是对方没有讨好之意,有的人却会滥用职权去讨取好处,贪得无厌,这不但令媒体蒙羞,也让别人对你的人格大打折扣,老土的说法,就是你要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千万不要自己拿脸来丢,贻笑大方。
这不是什么文人傲骨,也不是什么清高亮节,其实,所谓的新闻从业员操守和尊严,说的也是一个人的操守和尊严,身为人,还必须有个人样,不然,就真的枉为人。
曾子曰──因为喜欢文字和创作,曾经在报馆和杂志社混了十多年,然后用了十个月的时间沉淀和放逐之后,决定改变轨道,选择投身广告圈,迄今13年,玩文字,爱创作,依然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