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生效至2038年 南北大道每3年涨5%过路费
报导:张晓真、徐健华、林彩欣
(吉隆坡30日讯)公共工程部副部长拿督罗丝娜说,根据政府在2011年11月与南北大道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附加协议,从明年开始,南北大道旗下的所有大道,有权每3年调涨5%的过路费至2038年。
不过,她说,这不包括槟威大桥,槟威大桥的收费率保持不变,直到2038年12月31日。
她强调,这不是自动调涨,若南北大道提出申请调涨过路费,政府会事先研究,包括消费者价格指数及车流量,因此南北大道还是不可随意调涨过路费。
不可随意调涨
“这项新签署的协议,南北大道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不会调涨过路费,而在2011年前,有关协议是允许南北大道,每3年调涨过路费10%;目前南北大道的过路费为每公里13.96仙。”
她今日在国会走廊发文告,这么指出。
罗丝娜早前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巫统斯迪亚旺沙区国会议员阿末弗兹的附加提问时说,南北大道公司原本的合约期限为1988年至2018年,但为了避免调涨过路费,政府在2005年和该公司延长合约期限至2038年,所以2005年至2014年来都没有调涨过过路费。
此外,她在回答公正党峇株巴辖区国会议员拿督依德利斯祖西的提问时说,尽管南北大道公司每年通过大道收费获取26亿1000万令吉的收入,但当中的50%是用于摊还借贷的利息。
她说,在上述收入中的20%是作为公司运作费用,另外15%至20%用于提升道路,甚至增加南北大道车道,而剩余的10%则用于回扣给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