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贴文批评餐馆 店家有权诉事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网上贴文批评餐馆 店家有权诉事主

在社交媒体分享餐馆用餐的不好经验,却遭业者提告。



⊙袁女士指出,早前,她到一家餐馆用餐,店家服务不好,食物又差,事后就在社交媒体上,分享本身的体验。

她说,她的分享获得了不少人认同,许多人也留言表示本身也遇到同样的服务,纷纷大吐苦水。

“过了一阵子,我竟然收到了律师信,是上述餐馆业者发出的,要我删除上述帖子并道歉,否则就要提告。”



她认为,她只是分享本身的遭遇,并非捏造事实,而且网友的留言,也显示不只是她一个个案,而是许多人都遭到同样待遇。

“如果我坚持不道歉,对方是否能够起诉我?”

林若辉律师

对方有权利起诉事主,诉状应该是名誉毁谤,然而,若事主坚信本身没捏造事实,可以不必理会对方的要求,等对方提出起诉。

当然,对方若采取法律行动的话,事主是必须自费聘请律师辩护。

如果事主胜诉,将会获得一笔堂费,不过,堂费是否足够事主支付律师费,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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