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發佈不實消息 警查《PENANG KINI》
(檳城1日訊)檳州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條文(刑事誹謗),調查發布不確實消息的《PENANG KINI》面子書新聞專頁。
檳島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力助理總監今午披露,早前有一名檳城渡輪職員在渡輪遭一群人圍毆,事發後《PENANG KINI》發布一張3名印裔男子照片,指他們是嫌犯已被警方扣留,事實上這3人與此案無關。
他在該縣警區召開記者會說,3名公眾當時到警方針對車禍事件,並非涉嫌毆打渡輪職員的嫌犯。
米奧法力指出,警方將調查《PENANG KINI》,至於該面子書新聞專頁的管理員是誰及背景尚未明,警方將鑑定對方身分。
詢及是否有警員涉嫌上述事件,他說,暫不置評,這有待調查。
但他強調,若有警員涉及發布不確實消息,警方將毫不猶豫對此人採取行動。
他也勸請相關單位發布消息時,必須確定消息是否準確或先求證,避免發布不確實消息,傷害民眾利益。
另外,任何人抵觸刑事法典第500條文(刑事誹謗),在此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