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成可监7年 拥IST恤 陆军被控
(怡保1日讯)隶属马六甲双溪乌当军营的陆军莫哈末阿布,被发现拥有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的T恤,今日在刑事法典下被控,面对罪成可被判不超过7年监禁或罚款的刑罚。
巴力推事庭订于明年1月6日过堂,以期将案件转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被告莫哈末阿布(28岁),来自霹州波打,于10月30日被反恐特警逮捕,今早9时25分在巴力推事庭面控时,聆听法庭通译员读出控状内容后,点头示意明白。
控状指他在11月12日下午约1时30时,在中霹雳波打住家拥有伊斯兰国(IS)的T恤,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持有、保管、监控、供应、展示、分发或销售与恐怖组织有关的物件或权利者)。
交高庭审理过堂日期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不超过7年监禁或罚款,所属恐怖组织的物件可被充公。
巴力推事庭推事莫哈末费特里在被告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后,择定案件转交吉隆坡高庭审理的过堂日期。
此案由努鲁姬斯蒂妮副检察司主控。
被告的父母及妻儿今早也到巴力推事庭了解情况,其妻儿获准到推事庭扣留室,与被告会面。
莫哈末阿布面控后,由多名蒙脸特警押上客货车离开法庭时,使用夹克遮脸,以免真面目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