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成可監7年 擁IST恤 陸軍被控

蒙臉特警將被告莫哈末阿布,押離推事庭。

(怡保1日訊)隸屬馬六甲雙溪烏當軍營的陸軍莫哈末阿布,被發現擁有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的T恤,今日在刑事法典下被控,面對罪成可被判不超過7年監禁或罰款的刑罰。

巴力推事庭訂于明年1月6日過堂,以期將案件轉交吉隆坡高庭審理。

被告莫哈末阿布(28歲),來自霹州波打,于10月30日被反恐特警逮捕,今早9時25分在巴力推事庭面控時,聆听法庭通譯員讀出控狀內容后,點頭示意明白。

控狀指他在11月12日下午約1時30時,在中霹靂波打住家擁有伊斯蘭國(IS)的T恤,觸犯刑事法典第130JB(1)(a)條文(持有、保管、監控、供應、展示、分發或銷售與恐怖組織有關的物件或權利者)。

交高庭審理過堂日期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不超過7年監禁或罰款,所屬恐怖組織的物件可被充公。

巴力推事庭推事莫哈末費特里在被告表示明白控狀內容后,擇定案件轉交吉隆坡高庭審理的過堂日期。

此案由努魯姬斯蒂妮副檢察司主控。

被告的父母及妻兒今早也到巴力推事庭了解情況,其妻兒獲准到推事庭扣留室,與被告會面。

莫哈末阿布面控后,由多名蒙臉特警押上客貨車離開法庭時,使用夾克遮臉,以免真面目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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