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毒品罪成 父与2子女死刑
(布城1日讯)联邦法院今日维持上诉庭的判决,即1名公司董事与2名孩子因在9年前贩运368.12公斤的毒品,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由于联邦法院是最终判决,3名罪成的被告,父亲翁海斌(54岁)、儿子翁英杰(30岁)及女儿翁嘉仪(28岁)只能向宽赦局提出特赦申请。
以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苏利亚迪为首的五司,今日一致驳回3名被告的上诉,原因是高庭及上诉庭的判决无误。
3名被告闻判时,面无表情。
根据控状,3名被告在2006年7月9日约下午4时左右在吉打居林鲁乃,某个花园内的工厂被发现贩毒。
亚罗士打高庭于2011年11月20日判处3名被告贩毒罪成,判处死刑。
3名被告较后上诉到上诉庭,上诉庭依然维持高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