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源:法律上不算违法 拟定条例后才可对付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陈思源:法律上不算违法 拟定条例后才可对付

独家报导:余佩妮



(吉隆坡30日讯)著名律师陈思源指出,由于“Vape”(电子烟)字眼不存在及列明任何大马的法令内,因此暂无任何法律有效针对电子烟提控或惩罚,包括地方议会,也需先有条例才可针对禁电子烟采取行动。

“虽然没有法令列明,但一些法令却阐明涉及相关法令的部门,如卫生部和房政部,可以拟定条例,只有完成这些条例及宪报后才可进一步行动。”

陈思源是针对柔佛苏丹依布拉欣喻令柔州全面禁烟,哪一政府部门或机构有权取缔和执法一事,这样向《中国报》指出。



“现有法令阐明的禁烟区都是针对香烟,因此在法律角度,电子烟不算违法。”

他说,我国是法治国家,并非如古时代皇帝谕令就必须遵从,一切都需根据法令和条例执法,因此柔州苏丹虽有谕令,却没有法律效用;但基于人民尊敬苏丹,政府部门如地方政府,会配合殿下谕令拟定条例。

来自卫生部的消息说,基于大马没有任何法令管制电子烟,卫生部目前也只是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和1952年毒药法令,针对电子烟烟液的口味来调查和采取对付行动。

卫部感谢苏丹禁烟

“卫生部很感谢柔州苏丹支持禁烟,卫生部高官准备觐见苏丹,讲解电子烟事项。”

同时,据知,房政部同样没有管制电子烟的法令,官员正针对此事讨论,准备拟定一些相关条例。

柔州苏丹依布拉欣昨日谕令,为顾及州子民的健康,该州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售卖与使用电子烟,并警告:“我不要听到任何借口!”,成为全国首个禁电子烟的州属;殿下也限令电子烟业者在1个月内全部关闭,否则将会被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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