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禁發電子煙銷售執照
(哥打峇魯2日訊)吉蘭丹州行政議員拿督阿都法達今日披露,州政府下令各地方政府,禁發電子煙銷售執照。
他說,丹州政府將於本月16日,與各相關單位如吉蘭丹衛生局、吉蘭丹宗教局等單位召開會議,商討是否禁止電子煙事項。
他說,基於各造對電子煙有負面評價,加上電子煙如同州政府一開始就禁的水煙,因此州政府諭令各縣市議會,禁止發出電子煙銷售執照。
阿都法達在州政府掌管地方政府、屋業、青年及體育事務。他今日出席州行政議會會議後,如此披露。
他說,州政府從未對電子煙發出銷售執照,意味著電子煙及水煙皆無銷售執照,因此地方政府可展開取締行動,充公電子煙及水煙。
阿都法達指出,州政府也發函給相關單位,撤下所有電子煙廣告。
他說,在法律角度,地方政府無權禁止電子煙,只能禁發銷售執照。至於是否禁電子煙,是宗教局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