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控蓄意伤人罪 男子不认罪保外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加控蓄意伤人罪 男子不认罪保外

(八打灵再也2日讯)女路霸用驾驶盘锁砸车及男子撞车案今日过堂,男被告今日再被加控蓄意伤人罪,他否认有罪,推事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谢健业(译音,承包商)被控于今年10月28日早上10时30分,于雪州梳邦再也SS15/5A商业区的泊车位,蓄意致伤1名68岁的退休人士莫哈末沙菲利,即推倒受害者导致其右手臂撞到车镜,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多一年及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西蒂法蒂玛副检察司向推事莎拉米雅建议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但被告代表律师斯里甘碧莱则在求情时,指被告月薪4000令吉,而且已在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下被控,不会逃跑,希望推事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保外。



下月6日过堂

推事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保外,同时择订被告的蓄意伤人罪与蓄意破坏罪的案件,在明年1月6日过堂,并谕令双方律师在过堂当日,交换文件。

被告较早前也被控在上述同一时间及地点,蓄意破坏受害者莎莎法丽娜的轿车,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两年及不超过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女被告莎莎法丽娜的蓄意破坏罪今日也过堂,推事阿末索里欣基于主控官诺艾法副检察司,指控方文件未完成,而择订此案在明年1月28日过堂。

莎莎法丽娜的代表律师为拉文杰,而此案领导律师团为哥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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