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甲州高級記者
2週前,吉隆坡增江新村內一家收容所院長及一名友人,被指涉嫌多年來性侵收容所內14名男童及虐待兒童。此事由收容所的義工揭發,受害者也出面指證,但警方在逮捕了數名嫌犯后,不久又將嫌犯釋放。
這類事件並非首次發生。在2012年,馬來西亞福利及社會組織也揭露,甲州某所男童院在過去數年來發生多起少年遭性侵及虐待事件,該男童院收留約有300人年齡13至17歲的孤兒,多年來估計有百人受性侵害。
揭發者雖曾住在該院,為了避免被性侵及虐待,而逃出來。
被送入收容所或男童院的孩子,都是孤兒或家庭有問題,才被迫離開家人。這些孩子的遭遇已經夠可憐了,而收容所或男童院理應是他們的庇護所,卻遭到猶如人間煉獄的對待,令人髮指!
更令人傷心的是,受到非人對待的孤兒們,因為太年幼而沒有逃離摩掌的能力;即使成功逃出,向警方告發,到最后卻未見有人落網,讓嫌犯或有躍躍欲試者為所欲為,也讓更多的孩童因而受害。
這些孩子,沒有家人的照顧,心理上已有所缺失,若再遭到監護人對他們虐待或性侵,創傷將一輩子如影隨形,影響這孩子的一生,甚至會扭曲其人生,容易成為社會邊緣人!
收容所或男童院皆由福利部所管理,但發生了醜聞,受害的又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福利部不應該為了掩蓋事實,低調處理,反之必須大義滅親,公開對付行動,同時將嫌兇繩之以法,並殺一儆百,施以嚴懲,才是上上之策。
對于社會,我們能做的,除了是顧好自己的家庭及孩子,也該經常關注這些弱勢孩子,有可能的活常去探望,給予關懷,也是對施虐者的一項阻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