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委员会 首次撤销审计师资格
(吉隆坡2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委员会(AOB)宣布,即日起撤销Wong Weng Foo & Co审计事务所,以及其管理合伙人黄永富(译音)和合伙人阿都哈林胡欣的注册资格;这也是当局首次行使权力撤销审计师的资格。
审计监督委员会是引据1993年大马证券监督法令第31Q条文中的1a(B)条款,即无法保持适当和正确的审计公众利益单位,而做出上述撤销决定。
加强对上市公司财报信心
该委员会在文告指出,大马证券监督法令赋予委员会权力,在审计师违反当局的注册条件时,撤销其注册资格。
审计监督委员会指出,Wong Weng Foo & Co审计事务所、黄永富和阿都哈林胡欣,在处理2家上市公司事务时,没有遵守审计标准。
此外,该审计事务所无法针对已呈交当局的审查结果执行补救行动,且未能诚实和谨慎的胜任操守。
“Wong Weng Foo & Co审计事务所也无法确保代表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财报的职员,是具备合适资格、经过充足培训和能胜任的。”
该委员会指出,这项撤销举措说明委员会的承诺,也就是促进外界对上市公司已审计财报质量和可靠性的信心。
这也给予专业人士和市场的一个强大讯息,当局不会容忍违反条例与标准的做法。
证监会是于2010年成立审计监督委员会以监管国内上市公司的审计师,保障投资者利益和提升对上市公司已审计财报质量和可靠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