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林山2日訊)柔州行政議會今日議決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售電子煙,但不限制個人吸電子煙;州政府已頒布的禁煙區和政府建築物,將全面禁止吸電子煙。
州政府指示各地方政府執法組與柔州衛生局合作,在禁售令生效后,對付繼續售賣電子煙的業者,不管出售的煙液是否含有尼古丁及電子煙器具,一律被禁售賣給公眾。
柔州房屋與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拿督阿都拉迪夫班迪,今午出席州行政議會會議后,聯合柔州衛生與環境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育拉末召開記者會,公布上述禁售令。
違例罰500至2000
阿都拉迪夫班迪指出,從明年起,州政府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及相關條例,對付繼續售賣電子煙或電子煙器具的商家,違例者將被罰款500令吉至2000令吉。
他說,全柔有120名電子煙經營業者,他們是向地方政府申請雜物執照、電子產品執照和熟食執照,目前尚未有業者向州政府上訴。
他強調,州政府考量大眾利益,若120名業者與全柔300萬人口的健康比較,何者重要?
他說,現有經營電子煙業者包括新山75間、哥打丁宜9間、峇株巴轄9間、笨珍4間、昔加末4間、居鑾12間、麻坡5間、豐盛港及禮讓各1間。
另外,阿育拉末指出,在柔州頒布的20個禁煙區包括政府建築物、機場、森林城市公園等,同時禁止吸煙和電子煙。
他說,柔州衛生局一直都監督電子煙業者,今年11月5日,當局展開一項取締行動,在8家商店起獲616枝含尼古丁的煙液,總值2萬3015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