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2日訊)昔加末縣議會下令亞羅拉巴剎6雞販,明年1月1日開始不准在巴剎內宰雞只允許售賣雞肉,引起雞販強烈不滿!
縣會于9月6日發出通知書給雞販,信函中指縣會接獲不少投訴,因宰雞活動除了造成附近居民飽受異味折騰,也令到巴剎的溝渠嚴重阻塞發出異味。
縣會要求雞販1月1日開始必須另覓他處進行合法宰雞活動,因為縣會明年起不會再發出巴剎宰雞執照,一旦雞販不聽取勸告縣會將執行嚴厲行動。
雞販紛紛向《中國報》指出,縣會給予的期限太短,加上如今已接近農曆新年,在時間上未免過于倉促。
雞販透露,如今經濟不景氣,要是要他們另尋地方宰雞,恐怕要付出不少租金及裝修費。
“在巴剎賣雞本來就是小本生意,加上要負擔員工的薪水,要另外租地宰雞無疑是加重負擔。”
他們認為,每天結束營業后雞販都會各自清洗攤檔及溝渠,但縣會執法官員于早上9時最忙碌的時刻上門,就斷定他們沒有捍衛巴剎的衛生,對他們似乎不公平。
縣會應承擔裝修費
在上週二雞販也和縣會官員展開對話,他們都向官員表示拒絕到他處宰雞的立場,有者認為若縣會堅持要他們遷宰,必須由縣會負責尋找附近的地段,再由縣會承擔裝修費才算合理。
官員在會談期間同時承諾只要雞販找到合適地點,縣會將會快速批准宰雞執照,讓雞販在最快的時間內投入運作。
劉清分要求展延
民政黨柏瑪尼斯區州議員劉清分,將要求縣會將禁宰期限展延至農曆新年過后。
他說,根據他向縣會了解后,有關政策于2006年就由房地部落實,只是縣會多次延遲執行有關政策,因此該政策勢在必行。
他指出,縣會也強調多年來接獲了不少公眾的投訴,因此才會強烈要求雞販另覓地方宰雞。
“無論如何,我除了將要求縣會再度給予寬限期外,也會繼續向縣會跟進有關事件,但在這段期間,希望業者除了一邊物色合適的地點,也同時能保持巴剎的衛生。”
冀對話商對策
★李惠華(62歲、雞販)
我們都是小本生意,每個月扣除員工開銷及費用后,所賺無幾,縣會要我們自行承擔新地點的費用,無疑加重了我們的負擔。
我覺得縣會可以和大家坐下來,一同商討合適的對策來解決問題。
上午難免骯髒
★林鐘興(27歲、雞販)
執法單位于上午期間上門取締,看見滿地都是內臟就開出罰單給我們,是非常不公平的。
上午是最忙碌的時刻,難免周圍會比較骯髒,但過后我們都有收拾乾淨,執法單位應于中午才來查看。
每天清洗攤檔
★陳俊安(23歲、雞販)
我們每天都有將攤檔清洗乾淨,加上都有妥善處理內臟,根本沒有構成衛生問題。
若縣會堅持要大家另覓他處,必須協助尋找合適地點,並承擔裝修費協助大家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