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3日訊)1名中國籍男子在從吉隆坡飛往中國北京的航班中,戲稱自己帶著一顆炸彈上機,今日在推事庭承認恐嚇罪名,被判處監禁5天和罰款7000令吉。
被告鄭浩(38歲,譯音)已繳交7000令吉罰款,他會在明日刑滿后返回中國。
推事莎麗法在擔任保險經紀的被告認罪后,做出以上裁決,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航班迫降陸
他在上週一凌晨,從吉隆坡國際機場乘搭中國航空飛返北京時,對空服人員開玩笑說他攜帶炸彈,導致航班迫降陸。
被告也因此牴觸了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在這條文下,罪成者可面對最高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瞭解,空服人員聽到有關說法后,立刻通報當局,並且逮捕了該名客人,客機降陸后,執法單位仔細搜查乘客和機艙,在確定沒有炸彈后才重新起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