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蘇丹諭令州政府禁止電子煙,並命令相關業者在明年1月1日之前關閉,否則后果自負。
我可以想像蘇丹在發出諭旨時英明果斷的風姿、州行政議會在收到諭旨后拱手而降的恭敬,還有支持禁電子煙者高呼吾王萬歲的雀躍;然而,比禁不禁電子煙更為重要,以及牽連更廣的問題是:柔佛州現在到底是法治還是人治?是奉行議會民主還是王權統治?
馬來西亞作為一個實行君主立憲的國家,君主是虛君,沒有行政實權,僅作為國家的象征。
國家的實際行政權,在聯邦的層面,是由首相及他所領導的內閣所掌控;在州屬的層面,則由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及他所領導的州行政議會來擔任。
國家元首或各州蘇丹的權限,從“君權神授”改為“君權法授”。統治者可以依據本身的看法,對內閣或州行政議會提出意見和勸告,但卻無權對行政機構發出行政指令,否則就被視為干擾行政操作,逾越了憲法所賦予虛位君主的權限範圍。
瞭解此背景后,我們必須探討,柔佛州蘇丹是基于哪一項法授的權力,諭令州政府禁止電子煙?
有兩個概念我們必須分清楚,支持禁止電子煙是一回事;蘇丹是否有權諭令行政單位禁止電子煙,又是另一回事。獨立以來,國民都接受統治者作為團結各族的國家象征,“忠于君國”更是我們信守的國家原則之一。
然而,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國民,我們同時也有義務捍衛憲法下的君主立憲制,讓統治者、行政者,各就其位,各司其職。
內閣議決不禁止
柔佛州蘇丹在發出諭令前,內閣已議決不會禁止電子煙,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依斯邁沙比裡當時還在社交媒體上感謝“首相及政府明白年輕一代的心願”,還呼籲馬來年輕子弟把握創業機會,研發新口味電子煙。
姑且不論此部長言論所展現的智商程度,中央政府不禁止電子煙,是一個清清楚楚的立場。
同樣由國陣執政的柔佛州政府在蘇丹的諭令下,已馬上跟進禁煙事宜,要是其他州屬的統治者也發出同樣的諭令,各州政府是否也會不管本身原來的行政議決是禁或不禁,按照統治者的意願行事?
柔佛蘇丹諭令一出,不論是在朝或在野的政治人物,要不是“歡迎諭令”,就是保持沉默,沒有任何人提出蘇丹的諭令是否符合君主立憲制的原則,這是相當教人失望的。
當然,政治人物都不希望被扣上“挑戰王室”的帽子,而這頂大帽子,正是國內最大執政黨最愛操弄的政治伎倆之一。
帽子套得人家多了,到了王權真有干政之嫌的關鍵時刻,卻被自己平日最愛舞動的帽子給嚇得像只鵪鶉,這還真諷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