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警检查逃走.被控危险驾驶 男子判监22个月
(槟城3日讯)巫裔情侣疑拥毒拒警检查飞车逃走,被警开枪射爆轿车轮胎逼停的男司机,今日承认危险驾驶罪名后,被判坐牢16个月兼罚款8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替代,驾驶执照被吊销2年。
被告因无法缴交罚款,选择入狱替代,因此共需服刑22个月。
被告罗兹曼与女友莎丽法(皆30岁),也在第二推事庭共同被控两项非法拥毒罪状,即非法拥有2.20克海洛因及0.82克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可分别在39A(1)及12(3)条文下被定罪。
两人都不认罪,但因毒品化验报告尚未出炉,案件展至明年1月18日过堂。
突改口认罪
罗兹曼今日向推事凯特琳承认,今年10月12日下午3时50分,在槟苏丹阿兹兰莎萨路,罔顾其他公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以鲁莽与危险态度驾驶国产车勇士,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
此罪最低刑罚是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最高1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同时驾驶执照需被吊销2年。
被告10月16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推事订于今日过堂,让他聘请律师出庭,但他突改口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柏斯里助理警监要求法庭,严判被告。
他说,被告的罪行很严重,罔顾其他公路使用者生命安全,最终警方被逼开枪射爆左边轮胎,才截停被告。
他指被告飞车逃亡途中,曾数度撞向其他公路使用者,一些更因此受伤被送入中央医院急救。
他希望法庭的判决可让被告引为教训,不重蹈覆辙。
新闻背景
情侣飞车拒警截查
案发当天,警方在峇六拜拿督依斯迈哈欣路,发现可疑的国产勇士车,趋前准备截查,司机拒停车,猛踩油门逃往新港及湖内方向,3名警员骑摩哆追逐,经过甘密山路往理大路段时,司机企图撞警员的摩哆。
汽车过后经过峇都蛮一交通灯路段,撞倒多辆民众的摩哆后,继续朝槟城大桥飞驶,当时司机再次企图冲撞警员的摩哆,其中一名警员开鎗射中汽车左后轮。
警员随后在槟城大桥朝北海方向0.3公里处,发现轿车失控撞及路墩停下,当场逮捕车内的一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