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警檢查逃走.被控危險駕駛 男子判監22個月

(檳城3日訊)巫裔情侶疑擁毒拒警檢查飛車逃走,被警開槍射爆轎車輪胎逼停的男司機,今日承認危險駕駛罪名后,被判坐牢16個月兼罰款8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駕駛執照被吊銷2年。

被告因無法繳交罰款,選擇入獄替代,因此共需服刑22個月。

被告羅茲曼與女友莎麗法(皆30歲),也在第二推事庭共同被控兩項非法擁毒罪狀,即非法擁有2.20克海洛因及0.82克冰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2)條文,可分別在39A(1)及12(3)條文下被定罪。

兩人都不認罪,但因毒品化驗報告尚未出爐,案件展至明年1月18日過堂。

突改口認罪

羅茲曼今日向推事凱特琳承認,今年10月12日下午3時50分,在檳蘇丹阿茲蘭莎薩路,罔顧其他公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以魯莽與危險態度駕駛國產車勇士,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 。

此罪最低刑罰是罰款不少過5000令吉,最高1萬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同時駕駛執照需被吊銷2年。

被告10月16日被控上法庭時,否認有罪,推事訂于今日過堂,讓他聘請律師出庭,但他突改口認罪。

主控官莫哈末柏斯里助理警監要求法庭,嚴判被告。

他說,被告的罪行很嚴重,罔顧其他公路使用者生命安全,最終警方被逼開槍射爆左邊輪胎,才截停被告。

他指被告飛車逃亡途中,曾數度撞向其他公路使用者,一些更因此受傷被送入中央醫院急救。

他希望法庭的判決可讓被告引為教訓,不重蹈覆轍。

新聞背景

情侶飛車拒警截查

案發當天,警方在峇六拜拿督依斯邁哈欣路,發現可疑的國產勇士車,趨前準備截查,司機拒停車,猛踩油門逃往新港及湖內方向,3名警員騎摩哆追逐,經過甘密山路往理大路段時,司機企圖撞警員的摩哆。

汽車過后經過峇都蠻一交通燈路段,撞倒多輛民眾的摩哆后,繼續朝檳城大橋飛駛,當時司機再次企圖衝撞警員的摩哆,其中一名警員開鎗射中汽車左后輪。

警員隨后在檳城大橋朝北海方向0.3公里處,發現轎車失控撞及路墩停下,當場逮捕車內的一男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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