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儿口交.母大义灭亲 狼父监10年鞭5下
(芙蓉3日讯)少女多次遭狼父抚摸身体,还遭父亲将手指置入私处及强逼口交,在忍辱两年后才向母亲揭发,母亲得悉真相后,愤而报警大义灭亲。
被告阿布苏菲亚(贸消部书记,43岁),今早面控时俯首认罪,法官玛蒂哈判他监禁10年和鞭5下。
被告被控于2013年8月期间下午6时,在林茂县某花园,在当时尚未成年的女受害者(17岁)不愿意的情况下,强逼女受害者替被告口交,牴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下作出违反自然肉体交媾)。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和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是趁妻子和其他孩子不在家时,在受害者面前脱裤,强逼女儿替他口交,但遭女儿拒绝,被告随后强行将性器官置入女儿嘴巴两次。
受害者随后强行推开被告,打开大门逃走,由于害怕被告脾气暴躁而没告诉母亲,不料,被告随后变本加厉,还抚摸受害者全身,并将手指置入受害者私处。
被告于2015年11月20日鼓起勇气,向母亲揭发一切,并于隔日报案。
据了解,被告在女儿15岁起,便向女儿展示色情照片。
被告求情时说,他首次犯案,育有两名年幼孩子,还需抚养年迈母亲,希望法官轻判。
艾莎副检察司指出,被告干下人神共愤的案件,希望法官基于受害者情况,作出合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