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空氣清新劑賺RM4.21 牟暴利罰5萬
(芙蓉4日訊)再有商家因牟取暴利,被貿消部對付!因一瓶空氣清新劑賺4令吉21仙暴利,商人被罰款5萬!
這次被控的是購物廣場業者賴俊來(譯音,66歲),他被發現所售賣的空氣清新劑,利潤頂限原本是1令吉83仙,每瓶售價8令吉90仙;但他將售價調漲至11令吉,賺幅達4令吉21仙,比規定多出2令吉38仙,被貿消局取締,在反暴利法令下被控。
被告被控於今年5月11日下午3時10分左右,在淡邊的商場,被貿消局發現所售賣的空氣清新劑,從今年1月1日每一瓶售價8令吉90仙,提高至每瓶11令吉。
案情顯示,執法官員當時發通告給商場負責人,對方在同年5月14日給予回復。
執法單位在8月7日完成調查後,發現該商場將180克的空氣清新劑利潤,從原來的1令吉83仙利潤,提高了2令吉38仙,達致每瓶4令吉21仙的利潤。
官員經調查發現,該商場屬於被告名下,因此,被告的行為牴觸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第14(1)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50萬令吉的罰款。
被告在出庭時一臉輕鬆,在面對攝記鏡頭時還臉帶微笑。
被告通過代表律師周振超承認有罪,並向法庭求情時希望給予輕判,法官瑪蒂哈判處被告罰款5萬令吉,主控官為再琳副檢察司。
森貿消局接514投訴
森州貿消局副局長賽夫峇里透露,這是森貿消局於今年內第二次將反暴利案件帶上法庭,第一宗被控上庭的案件是今年5月的椰漿案。
他指出,森貿消局今年接獲514宗暴利案的投訴,其中10宗案件已展開調查,2宗案件被控上法庭。
他說,被告售價一瓶空氣清新劑8令吉90仙,已取得1令吉83仙的利潤,如今“利上加利”,將每瓶價格調高至11令吉,利潤也隨著提高至2令吉38仙,達致每一瓶有4令吉21仙的利潤。
他指出,為了有效對付牟取暴利的商家及維護消費者權益,執法人員在展開取締行動時,會與專業審計師一同行動。
出席者包括森州貿消局反暴利小組主任海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