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父母出國求學沒帶他去 青年為報復性侵妹妹
(新加坡4日訊)青年為報復父母將他留在本地給祖父母帶大,竟性侵10歲親妹妹。
法官怒斥青年身為哥哥卻沒有保護妹妹,反而成為對方的“折磨者”、多次剝削她,最後判青年進入改造所。
這名18歲青年來自馬來西亞,目前是本地永久居民,案發時16歲,受害者年僅10歲。為保護受害者身分,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透露青年與女生身分的詳情。
案情顯示,青年父母因到美國求學,將他留在本地,交由祖父母養大。直到他7歲時,父母才帶著2歲大的妹妹回國團聚。
7歲時才團聚
不過,青年對父母沒有帶他出國懷恨在心,採取報復行動,多次對親妹妹做出猥褻行為,包括用手指性侵她的下體,也要妹妹替他口交等。
案件昨午下判,法官指被告妹妹第一次被性侵時只有9歲。她原本是個天真的小孩,被告卻奪走她的天真。
法官指這是一起令人困擾的案件,被告身為哥哥,應該保護妹妹,他卻濫用家人給予他的信任,多次性侵妹妹,反而成為對方的“折磨者”。
“你(青年)不能因要報復父母,而性侵妹妹,兩個負並不能得正。你和你家人往後要背負這後果繼續生活。”
青年目前還是學生,要求法官讓他這個月考完試後,才去青年改造所報到。
青年是名過動兒,他在案件曝光後,已搬入“希望之家”,並接受輔導。
啞忍3年才說出
青年的妹妹啞忍3年,前年10月才向學校輔導員透露遭性侵的事。
青年在2011年至2012年時,在位於西部住家內,逼妹妹幫他手淫和口交。
青年父母發現事情後,盡量將兄妹分開,最後還是無法避免他繼續犯錯。
前年9月26日的下午,青年妹妹因身體不適回家休息,青年剛好放學回家,兩人單獨在家中。青年過後坐在妹妹身旁,趁機非禮她胸部,並用手指性侵其下體。
受害者想推開被告,但不成功。她繼續喊叫,最後被告才停手,但警告她不得告訴任何人。
青年妹妹事後到廁所小便,青年竟也跟著去,看妹妹如廁。
青年的妹妹隔月在學校和輔導員見面時,才將青年的獸行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