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訴林順平誹謗 林順輝索賠千萬求道歉

(吉隆坡4日訊)大馬林氏宗親總會霹靂大直弄長林別墅青年團團長林順輝,入稟高庭,起訴馬來西亞林氏宗親會總會執行顧問丹斯里林順平誹謗,索取1000萬令吉名譽賠償及公開道歉。

起訴人林順輝于本月1日通過VM莫漢法力律師樓入稟高庭,針對唯一答辯人林順平于今年6月5日,后者與長林別墅主席林老龍的會面上,發表誤導和誹謗言論,向后者索取1000萬令吉普通賠償、加重及懲戒性賠償、堂費,及法官認為合適的諭令。

林順輝也要求林順平刊登道歉啟事,及法庭發出禁令,禁止答辯人繼續誹謗他。

根據林順輝提供的訴狀指出,林順平在6月5日與林老龍會面時,交給后者一封信函,內容主要否認起訴人的長林別墅青年團團長身份,林老龍在辯方誤導下,簽署該封信函。

言論無根據及諷刺

起訴人指答辯人在會面上,具惡意誹謗他。

他說,有關誹謗言論原意指起訴人是名不誠實的人、不可信及無領導能力的人、沒有屬會敢接納他為會員、沒有誠信領導任何公會、任何公會接納他將為有關公會帶來風險,並加重有關公會的負擔。

“有關誹謗言論毫無根據及諷刺,且辯方重複性誹謗,已在各屬會廣傳以致眾人皆知。”

林順輝說,他曾擔任大馬林氏宗親會總會青年團副團長職(2009年至20),及總會青年團署理團長職(2012年至2015年)等,是有名望之人。

“辯方誹謗言論,令我與家人的情緒蒙受壓力和被干擾,被憎恨、妒嫉及羞辱,也遭朋友、同事、商業伙伴及社會看低。”

遭革除青年團總團長職

起訴人林順輝在訴狀中說,從馬來西亞林氏宗親總會革除其第14屆票選青年團總團長職事件上,是答辯人林順平與總會主席共謀所致。

他說,答辯人在誹謗他、介入青年團改選事宜及革除其總團長職之前,已經操控于2014年7月舉行的梳邦再也林氏宗親會改選,造成他被革除總團長職。

“林順平發表的誹謗言論,已嚴重破壞我的名譽;林老龍簽署辯方提供的信函,已否決了我在馬來西亞林氏宗親會青年團于2015年6月14日舉行改選中,中選的總團長職。”

他說,總會基于霹靂大直弄長林別墅證實該屬會沒青年團,且沒提名他競選青年團團長因素,革除其職位。

“該封信函,也一併否決我在長林別墅青年團團長身分和不存在青年團。”

林順輝說,他中選總會青年團團長后,已于7月5日召開首次青年團理事會會議及遴選工作,當他的總團長職遭革除后,此舉令他蒙受恥辱和影響其聲譽。

他認為,儘管林老龍于今年7月9日發表聲明,否認6月5日簽署的信函內容,卻未受總會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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