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官員起訴3造濫權 反貪會申請撤銷控狀
(吉隆坡4日訊)1名反貪會官員因不甘被指責遺失近4萬令吉現金證據而遭革職,入稟高庭起訴反貪會首席專員等3造濫權壓迫,但反貪會等人已申請撤銷此案。
高庭擇定明年1月15日聆聽這答辯人撤銷訴訟的申請。
代表反貪會和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祖琳依琳娜向記者指出,承審此案的司法專員南達巴蘭在內庭聆審此案。
她說,答辯人在10月23日以此訴訟是瑣碎和無理取鬧,並挑戰答辯人管理特權為由,向高庭申請撤銷此訴訟。
起訴人莫哈末阿茲米卡欣於今年7月入稟高庭,起訴該委員會首席專員、砂拉越反貪會主任及大馬政府,濫權及掩護遺失證物者,以保住該委員會名譽,因此將他們列為答辯人,並索償1000萬令吉。
起訴人同時也要求法庭發出准令,要求重新調查此事。
他在訴狀中指出,他在2007年被調職前往詩巫反貪局後,於2008年1月25日從1名警監手中接獲一批裝有紙幣信封的法庭證物,但在一次出差時接到電話,指他保管的兩個證物信封已開封,裡面分別裝有1萬9750令吉和2萬令吉現金不見,僅有和紙幣一樣面積的白紙。
復職被同僚杯葛
第2答辯人於是報案,起訴人之後收到公共服務委員會指他失職的信函,該委員會紀律局開會後認定他失職,因此決定開除他。
他於是就被革職決定向法庭尋求司法檢討,並獲高庭諭令復職,上訴庭之後也駁回公共服務委員會的上訴,讓他保住工作。
他說,雖然他之後到反貪會總部管理部報導,但卻感到被同僚的杯葛,直到他決定於2013年8月選擇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