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馬青法律局主任吳健南說,該局對2015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昨日在國會通過,感到極度不滿,並認為無需複製緊急狀態相關憲法條款。
“此法案作用類似聯邦憲法現有緊急狀態條款,因此無需節外生枝複製,且后者至少還需在首相建議下,由國家元首頒布,擁有相對嚴謹的標桿要求。”
他指出,該法案只需首相直接頒布,而其他國安會成員皆是首相委任的內閣成員,或作為其下屬的公務員,很容易暴露于獨裁政權的風險。
他今日發文告說,當局早前通過了種種擁有高風險侵犯國民基本自由的法令,包括反恐法、特別罪案防範措施法令等,都賦予執法單位未審先扣的特權,一再剝奪司法單位作為三權分立制衡的作用。
“如今此法案更變本加厲,剝奪更多國民到司法單位尋求制衡或求助的權利,類似近似獨裁的政策根本不應出現在以民主體制掛帥的公民社會。”
他說,為有效保障國民的基本人權和權益,馬青法律局建議修憲,確保未來任何涉及侵犯或限制國民基本自由的法案,皆需在國會獲得至少三分二多數,而非簡單多數既能通過,把立法門檻進一步提高,確保不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