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建國總理李光耀的長子李顯龍總理與次子李顯揚,決定各自捐出相等于父親故居——歐思禮路38號一半的市值,款項全數撥給李光耀3月逝世時訃告中列出的多個慈善組織或基金。
受惠組織包括教育部教育基金、職總U關懷基金、花園城市基金與本地的族群自助團體,以對李光耀表示尊敬。
李顯龍今天傍晚在他的面子書,攜同李顯揚和胞妹李瑋玲,發表有關聲明。
代表李光耀遺囑執行人兼信託人李顯揚和李光耀女兒李瑋玲的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 Singapore LLP),今天也發表聲明重申,兩人希望即使在李瑋玲遷出舊屋后,李光耀的遺願能得到尊重,拆除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
冀政府允許
據《聯合早報》報導,聲明透露,李顯龍已表明不參與政府一切有關父親故居的決定,但他個人希望父親的遺願能獲得執行。
李光耀是在2013年12月17日立下遺囑,堅持在他死后或女兒遷出舊屋后拆除住家,他的遺囑執行人兼信託人李顯揚和李瑋玲也多次重申父親的遺願。
兩人與李顯龍在聲明指出,身為李光耀的子女,他們希望政府會允許他們按照遺囑執行父親的遺願,也希望新加坡人都能支持這項決定。
李光耀今年3月23日凌晨與世長辭,享年9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