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4萬只需還3444? 散工疑身分證遭盜用揹卡債
(大山腳4日訊)有這么“好康”的事?拖欠4萬6185令吉銀行卡債,只需還3444令吉!
疑身分證遭盜用,來自大山腳的華裔散工陳國良(38歲,未婚)於今年11月9日,接獲有關銀行來信,追討4萬6185令吉7仙卡債。
來信內容指出,事主只要在11月30日前償還,就可獲4萬2744令吉43仙折扣優惠,即只需共償還3444令吉64仙。
陳國良今日在馬華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主任魏木榮、大山腳區會婦女組主席吳瑞音、婦女組會員洪郁硯陪同下,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不曾遺失身分證
他說,他不曾向有關銀行申請信用卡,他已針對此事報案。
另一方面,魏木榮說,他昨日與有關銀行的收賬部門主管會面,告知事主不曾申請信用卡,同時質問,為何拖欠卡債,竟可獲如此大數目的折扣。
“對方要求我傳真報案書,並指會調查,近幾天內會給予答覆。”
他說,根據調查,有關銀行早在今年3月14日,已致電事主,指對方拖欠了3萬300令吉卡債,事主報案後傳真報案書給對方,事情就不了了之,不料,11月卻接獲有關銀行的信件。
陳國良除了面對上述遭遇,也被稅收局指欠稅2萬令吉,又被指曾向銀行貸款逾14萬6000令吉購買房屋,也有另一間銀行追討逾5萬令吉卡債。
他強調,他不曾遺失身分證,也沒有借大耳窿。
不過,他說,年輕時曾幫助朋友到五至六間當舖典當金飾,當時有用到身分證。
曾被冒名開店貸款購屋
陳國良於今年3月與朋友去合艾時,在黑木山關卡不獲出境,才知拖欠稅務,被列入黑名單。
“我只是一名散工,不曾做生意,今年4月20日前往商業註冊局調查,發現有人以我的名義在2002年8月24日註冊一間雜貨公司,註冊地址是我目前居住的地址。”
他說,懷疑身分證被盜用下,他同一天下午到國家銀行查詢,被告知曾於2003年5月28日,向一間銀行貸款14萬6275令吉購買屋子。
“我不曾進行過任何購屋手續,也沒收到該銀行信函,只曾在2009年,該銀行致電追討貸款,但我報案並傳真給對方後,就不了了之。”
他補充,2009年10月,曾有另一間銀行的法律代表致電通知,指他拖欠2萬多令吉卡債,他事後報案並傳真給對方,事情也不了了之。
被指拖欠逾2萬稅務
為了解事主面對的拖欠稅務問題,魏木榮與陳國良兩天前曾到稅收局了解情況,被告知事主拖欠2萬多令吉稅務,也曾在2003年提呈報稅表格中,所報年收入是11萬2850令吉。
魏木榮說,稅收局官員懷疑當年是收到事主兩份報稅表格,也懷疑事主可能為了購屋而做假賬,不過,一切有待進一步調查。
他說,將繼續跟進事主面對的問題,了解到底是銀行方面的疏忽,或事主本身有所隱瞞。